面试要求
如果你需要采访一名警官作为课堂作业的一部分, 为研究, 或者其他原因, 请仔细阅读指南并填写以下表格. 请求将按照收到的顺序进行处理. GVPD保留拒绝面试请求的权利.
的指导方针
- 有关面试的要求必须在面试日期前不少于一个星期提出.
- 面谈时间为30分钟,由一名警官进行, 基于可用性. 官员不会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面谈.
- 面试的主题需要最适合你的要求.
- 面试将在GVPD进行,除非你与联系你的警官安排另一个地点.
- 如果该官员无法进行预定的面谈,则基于服务电话, 工作人员会联系你重新安排的.
- 如果您需要取消面试,请至少提前24小时致电(616)331-325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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